(一)休谟的生平活动
(二)休谟的认识论
休谟的哲学与贝克莱哲学一样,也是以洛克哲学为逻辑起点的,但他的理论归宿与贝克莱的不同,他从经验出发,始终贯穿经验论原则,走向了怀疑论和不可知论。
1、论印象与观念的区分2、论观念关系的知识与事实的知识
3、论实体存在的不可知4、论因果关系
1、论印象与观念的区分
休谟把洛克的经验对象“观念”改称为“知觉”,通过对知觉的分析论述了经验论的原则。
(1)认为根据知觉呈现出的性质不同,被知觉的对象可分为两类:
印象:印象分两种,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其中感觉印象是原初的,来自不可知的原因。反省印象是直接从感觉印象得来的,或通过插入的观念,间接从感觉中得来的。
观念:观念是对印象的“忠实摹写”,是“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的推理中的微弱的影象”。
(2)认为印象和观念的区别是当下知觉和思维(包括想象、回忆)的差别,心灵对它们的知觉的强烈程度是不相同的。
(3)认为一切认识归根结底都来源于感觉印象,但感觉的来源是不能认识的。因此知识是被限制的。
2、论观念关系的知识与事实的知识
同洛克一样,休谟也认为知识是关于观念(知觉)之间关系的知识,并且对知识作了区分。
(1)认为观念之间的关系分为两类:一类取决于观念自身,另一类则不经过观念而变化。
(2)认为知识相应也分为两类:
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是单凭思想就可以推理出的知识。
关于事实的知识:是人们需要观念以外的经验做出判断,加以检验的知识。
(3)认为关于观念关系知识的命题是分析命题,分析命题是必然真理;关于事实知识的命题是综合命题,综合命题是偶然真理,但它可以扩大我们经验的范围。
(4)认为除了以上两类知识,没有任何知识。
3、论实体存在的不可知
休谟从彻底的经验原则出发,否定了任何实体的存在,不过他是以不作判断的态度来处理的。
(1)认为物质实体不可知的。(2)认为心灵实体是不可知的。(3)认为上帝及其属性是不可知的。
4、论因果关系
休谟的经验主义和不可之论在他对因果关系的研究上得到最全面的体现,对因果关系的重视,与他认为“一切关于事实的推理,似乎都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面”的认识有关。
(1)认为因果观念是这样建立的:我们知觉两个观念在空间相继出现,如果这两个观念重复出现,那么我们就会把先发生的观念称为原因,把后出现的称为结果。
(2)认为因果关系是这样形成的:因果观念久而久之会使我们形成这样的习惯:每当看到一个观念时便联想到另一个。这种在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联想而形成的恒常的联贯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因果关系。
(3)认为因果关系的基础无论在证明知识的范围内,还是在经验知识的范围内,都不能得到解释,即是不可知的。
(4)认为因果关系的基础是人性的东西,是人的“期待”的心理状态即“习惯”使然。人以为按因果关系行动,实际上是按习惯行动。因此他说:“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
(三)休谟的伦理学
休谟的伦理观是情感主义的,并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倾向。
思考题:
1、简述洛克批判“天赋观念论”的思想。2、洛克是如何论述观念的来源的?
3、洛克讲的“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是如何划分的?4、简述洛克关于知识分类的思想。
5、洛克的认识论思想的经验主义不彻底性表现在哪里?6、论述贝克莱认识论对洛克认识论的批判和继承。7、 解释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8、简述休谟关于知识分类的思想。
9、休谟的不可知论的表现和特点是什么?10、论述休谟的因果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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