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活动
(二)论形而上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区别
司各脱对形而上学与神学在各方面的区别进行了论述,从而严格地区分了形而上学与神学,这对淡化神学对哲学的影响,使哲学非宗教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1)认为作为形而上学的对象的“是者”有两种样式:作为上帝的无限存在和作为被造物的有限存在,由于有限与无限是非连续的,不能相通,所以不能从有限存在去推理、证明无限存在。他在此说明了哲学并不能完全对上帝进行论证。
(2)认为神学不证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对神学来讲是先设定的存在,神学的对象是上帝的属性。
(3)认为形而上学虽然可以证明上帝的存在,但它不能提供上帝属性的知识,它只能提供有限存在的属性的知识。
(4)认为人的理智属于有限存在的样式,上帝的理智属于无限存在的样式,两者不能相通,人的理智达不到神学的高度。
(5)认为上帝的属性只能是信仰的对象,神学是信仰的学问,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门实践的学问。
(三)个性学说
司各脱在唯名论和实在论的论争中,提出“个性”来说明事物的特殊本质的实在性,具有独创性,也说明了他的“精细”风格。
(1)认为实在论在承认形式是一类实体的共同本质的情况下,不能把质料作为实体个别化的原则。
质料只是实体的量的规定性,它是在本性上后于实体的,作为实体的属性是不能决定实体自身的。
(2)认为决定实体个别性的是在实体中的“个性”要素,个性是“决定一事物是这个而不是那个的本性”。
(3)认为个性是决定实体的终极因素,是没有性质解释的,在逻辑上是不能被定义的。
(4)认为形式、质料、个性共同构成事物的实在本质。
(四)论自由意志
在司各脱的思想中,有关于意志的无限支配作用的阐述,使其思想具有意志主义的特征。
(1)认为上帝具有无限的理智和无限的意志两个方面,意志对理智具有自由决定的作用。
(2)认为人的灵魂也有理智和意志两种功能,在两者的关系上,是意志支配理智,而不是理智支配意志。
原因:只有当人们愿意知道某一对象时,他才会运用他的理智。
(3)认为归根结底是上帝的无限意志支配一切,包括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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