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是有规律的。生产方式矛盾运动过程中也是有规律的,这个过程中的规律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上面我们讲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我们认为,这种相互作用体现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须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就是规律;上面我们讲了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看到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时,就必定要变,变得适合生产力。这里所体现的恰恰是“一定要适合”的规律。因而,我们可以把上面讲的内容提炼、概括为一个规律,这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内容
这一规律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变革,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状况。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适合或 不适合生产力状况,会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发展。在这两方面的内容中,前一方面是这一规律的根本内容,是最重要的方面。因为“一定要适合”的要求及其前提都是因生产力而引发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显然“一定要适合”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不是生产关系提出的要求。生产力中劳动者追求幸福(物质欲望的满足状态)的要求和生产工具的性质和水平提出了生产关系要适合自己。如果说生产关系的价值是“正义”和“效率”的话,那么,“正义”和“效率”价值是服从于“幸福”价值的,同时是服从于生产工具的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生产力是人追求“幸福”本质的对象化, 它体现着“爱洛斯(eros)”精神;生产关系是人的“正义”、“效率”本质的对象化,它体现着“逻格斯”的精神 。根据生产力的决定性地位,我们说,“幸福”价值和“爱洛斯”精神是首要的价值,是最根本的 价值,而“正义”、“效率”则要适合“幸福”价值。这是从价值哲学来看这一规律。如果 说价值是主体性问题的话,那么,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将价值和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则要把主体性和客观性两种原则结合起来。同时“一定要适合”的前提也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一定要 适合”的前提是“不适合”,否则就没必要要求适合了。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因此,在此规律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根本内容。
“一定要适合”体现着矛盾的同一性和和谐,同时“一定要适合”又是为了生产力的发展 ,幸福的更大限度的实现,因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体现了人类追求和谐、统一、发展、幸福的基本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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