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这是讲实践和认识的关系,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是讲知和行的关系。从回应先验论的意义上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主要是说实践是“认识形式”的基础;从驳斥不可知论的意义上 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主要是说实践能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在实践基础上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能将认识和价值结合起来;就回应旧唯物主义被动反映论来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主要是说,认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更主要的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这样反映才具有选择性、创造 性,即能动性。总之,实践论既要强调认识的唯物论性质或客观主义原则,又要强调认识的能动性或主体性原则,并把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实践论试图把逻辑和实验(实践) 统一起来,逻辑就是“认识形式”。中国传统哲学中所欠缺的正是“实验”和“逻辑”,所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可以纠中国哲学之偏。
要了解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实践。
一、实践及其特征与形式
(一)实践范畴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实践概念已经出现,但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前的实践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大不相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唯心主义把实践归结为精神活动, 旧唯物主义把实践等同于动物式本能活动,前者把实践看作是主观的东西,后者把实践看作是没有精神能动性的本能性的东西。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实践是介于主观和客观之间的东西。实践既能把主观(认识、理想、目的)转化为客观(实践结果、产品),又能把客观事物的属性、结构、规律转化为观念的内容,即主观。因此马克思主义要求从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来把握实践。列宁、毛泽东都是从主观和客观对立统一角度来理解实践的。如列宁认为,主体和客体,精神和物质的“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列宁全集》第38集,第310页)。毛泽东认为,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45页)。图示:
主观(认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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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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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人化自然)
柏拉图认为,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分有”、“摹写”,马克思主义认为是实践。实践能把理念、认识转化为感性事物,又能够产生出新的理念和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未离开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而是对其进行了改造与超越。
所谓实践,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理想所进行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这个定义,既把实践同动物的活动区别开来了,又把实践同精神活动区别开来了。因为 “改造世界”是人所特有的活动,动物只能适应世界;“客观物质活动”是同精神活动相对立的。所以,实践既是属人的活动,又是物质性活动,前者体现了主体性原则,后者体现了 客观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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