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解放军文职 > 解放军文职专业 > 出版

电影作品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14 20:38:59

 电影作品

      包括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它们是一种特殊的作品类型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赋予制片人(将著作权法定转让给了制片人)
编剧、导演、摄影者、作词者、作曲者等应享有署名权
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其作者还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注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变,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四)职务作品
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下统称“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这里讲的“工作任务”,是指自然人在该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根据“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基本原则)
单位之所以享有优先使用权,是因为职务作品不是作者自发地任意创作的,其创作目的首先是为了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使用作品当然也就应首先考虑单位的需要
(如剧团创作人员为剧团编写的剧本、曲谱等职务作品)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也可以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所获报酬应由作者和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有些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但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这些职务作品包括: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五)委托作品  
     是指作者(受托人)根据与委托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
委托作品由受托人根据委托合同、依照委托人的要求创作
委托人须按照双方约定的付酬标准支付经济报酬给受托人
(由于委托作品是依照委托人的思想与要求进行创作的,故不反映受托人的思想观点,仅仅是表现受托人的创作技巧而已)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实践特例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高院司法解释)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高院司法解释)
 
    著作权归属受托人的委托作品,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

责编:刘卓

上一篇:汇编权

下一篇:著作权保护的期限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