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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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关于学生观
“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教师一定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学生观,只有学生观是正确的、合乎时宜的,才有资格走进新课程。新课程倡导哪些具体的学生观呢?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认识规律、遵循规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广大教师应努力学习,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理论,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学生具有巨人的发展潜能。教师应该相信学生的确是潜藏着巨大发展能量的,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应充满信心。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尚未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从教育角度讲,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学校和教师手里的。学生是不是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能学得很好,是不是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快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遇到的教师有极大关系。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作为教师要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每个人由于遗传素质、社会环境、家庭条件和生活经历的不同,而形成个人独特的“心理世界”。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教师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而且要尊重学生的差异,应视为一种财富而珍惜开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老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学生是具有独立性的人,学生既不是教师的四肢,可以由教师随意支配,也不是泥土和石膏可以由教师任意捏塑。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就要把学生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教师不要把自己思想、知识强加给学生,强加不但“加”不进去,而且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和不自觉的抵制和抗拒。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躯体、自己的感觉、自己的头脑,自己的意愿、自己的知识基础、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规律。正如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器官吸收物质营养一样,每一个学生也只能用自己的头脑吸收精神营养。这是别人不能代替,也不能改变的。教师不能代替学生读书,代替学生感知,代替学生观察、分析、思考,代替学生明白任何一个道理和掌握任何一条规律。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3、学生是责权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视学生为责权主体的观念,是建立民主、道德、合法的教育关系的基本前提,强化这一概念是时代的要求。
责编:wen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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