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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犯罪预备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7-18 14:41:19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主观上具有为了犯罪的目的。

  (二)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

  准备工具,即准备实行犯罪的工具。

  制造条件,是指除准备工具以外的一切为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

  常见的制造条件行为有:

  1.练习犯罪的手段或演练犯罪技能;

  2.犯罪前的调查,如踩点;

  3.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行为人抢银行;

  4.勾引共犯或商定犯罪计划(犯罪共谋),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

  5.跟踪、埋伏等候、尾随作案目标。

  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

 

  (三)停止的原因: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

  1.主要是看有没有实际的犯罪准备行为。如果行为人流露出某种犯罪的意思,这本身不是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预备。

  2.刑罚惩罚的是犯罪行为,而不能惩罚思想。

  3.刑法不惩罚思想,但并不等于通过语言、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都仅仅是思想或犯意流露,而不是行为。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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