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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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设立,是指准备设立合伙企业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为此合伙企业法第8条作了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一方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个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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