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应收款的审计
(一)其他应收款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其他应收款是否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其他应收款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判断选择一定金额以上、账龄较长或异常的账户余额发函询证。
(3)对发出询证函未能收到回函的样本,采用替代审计程序。
(4)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收款事项,确定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债权。
(5)分析明细账户,对于长期未能收到的项目,应查明原因,确定是否可能发生坏账损失。
(6)对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其他应收款,检查其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
(7)检查转做坏账损失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并办妥审批手续。
(8)检查其他应收款的列报是否恰当。
二、其他应付款的审计
(一)其他应付款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其他应付款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其他应付款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其他应付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确定其他应付款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其他应付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其他应付款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上标出截止审计日已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抽查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并注意这些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
(3)判断选择一定金额以上和异常的明细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并考虑向债权人发函询证。
(4)对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其他应付款,检查其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
(5)审核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付款事项,确定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其他应付款。
(6)检查长期未结的其他应付款,并作妥善处理
(7)检查其他应付款中关联方的余额是否正常,如数额较大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追查至原始凭证并作适当披露。
(8)检查其他应付款的列报是否恰当。
三、长期应付款的审计
(一)长期应付款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长期应付款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长期应付款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长期应付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确定长期应付款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长期应付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长期应付款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长期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各项长期应付款相关的契约。
(3)向债权人函证重大的长期应付款。
(4)检查各项长期应付款本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与长期应付款有关的汇兑损益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6)检查长期应付款的列报是否恰当,注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应列入流动负债。
四、所得税费用的审计
(一)所得税费用的审计目标
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均已记录;确定与所得税费用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所得税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确定被审计单位记录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确定所得税费用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所得税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所得税费用明细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核对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及报表数是否相符。
(2)根据审计结果和税法规定,核实当期的纳税调整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3)根据期末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以及未作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的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应有余额,并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倒轧出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4)将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项目金额相核对。
(5)确定所得税费用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六、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审计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七、资产减值损失的审计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
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确定应当记录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均已记录;确定与资产减值损失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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