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地或最终结果。
审计目标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相关的具体审计目标两个层次。
一、我国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
审计总目标是将审计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或活动所期望实现的目标。从发展的历史看,审计经历了由弊端审计向财务审计,又由财务审计向效益审计的历史变迁。
但其审计对象都离不开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财务报表,所以注册会计师始终将财务报表审计作为其主要职责,财务报表审计是审计业务的基础。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合法性”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适度的规定编制。
“公允性”是指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
二、审计具体目标
(一)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认定。
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财务报表中的各种业务和相关账户所作的陈述或声明。
认定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财务报表的认定是否恰当。
1、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
(1)发生。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3)准确性。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4)截止。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分类。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2、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
(1)存在。包含在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实存在。
(2)权利和义务。在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确属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各项负债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权利与义务认定只与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有关。
(3)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3、与列报相关的认定
(1)发生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3)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二)具体审计目标
根据审计的总目标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就可得出审计具体目标。
1、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审计目标。
(1)发生。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2)完整性。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
(3)准确性。已记录的交易是按正确金额反映的。
(4)截止。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5)分类。被审计单位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分类
2、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审计目标。
(1)存在。记录的金额确实存在。
(2)权利和义务。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3)完整性。已存在的金额均已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3、与列报相关的审计目标。
(1)发生及权利和义务。发生的交易、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的交易和事项包括在财务报表中。
(2)完整性。应当披露的事项有包括在财务报表中。
(3)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三、审计程序与审计目标的实现: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
审计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接受业务委托、计划审计工作、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一)接受业务委托
只有在了解后认为符合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应有关注等职业道德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下列所有特征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审计业务予以承接:
(1)审计对象适当;
(2)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
(3)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
(4)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
(5)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
接受业务委托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可审性;决策是否考虑接受委托;商定业务约定条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二)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是整个审计工作的起点。
计划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等。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指为了解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
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确定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以及仅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等。
(四)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控制测试是在了解内部控制的基础上,为了确定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执行是否有效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其目的是测试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从而支持或修正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据以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实质性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它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和实质性程序是每次财务报表审计都应实施的必要程序。控制测试则不是。
(五)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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