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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律学常见问题解答七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6-28 14:49:40

 61、叶先生咨询其一个月前一直在某油田服务公司上班,工作是为在井队提供服务,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问我可以向公司主张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工资吗?

解答:依照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公司应当向叶先生支付300%的工资,每天具体数额为本人月工资除以21.75在乘以300%,休息日上班公司又没有安排补休的,公司应当向叶先生支付200%的工资,每天具体数额为本人月工资除以21.75在乘以,200%,主张加班工资是应当由劳动者来举证的,所以作为劳动者加班应当保留加班的相应证据比如考勤表、报销凭证等。此外公司没有和叶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向叶先生支付双倍工资。
62、刘先生咨询,其在库尔勒市某政府机关上班,还有一年就退休了,想再周边农村买上一块宅基地,退休后过一番田园生活,问应当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解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故刘先生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即使刘先生购买了宅基地,如日后发生争议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故提醒刘先生对购买宅基地的问题一定要谨慎考虑。
63、秦先生咨询,其和妻子已经结婚3三年了,其妻子一直不想生育,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一个月前其妻子得知自己怀孕后,竟然背着秦先生把孩子打掉了,为此秦先生要起诉离婚,问起诉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就私自把孩子打掉了进行赔偿 。 
解答: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有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秦先生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是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64、李女士咨询称其与丈夫准备离婚,在此之前曾经与丈夫签订过一份离婚协议把共同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一直没有到民政局去办手续,现丈夫反悔了,要求重新分配共同财产,问我是否有权仍按那份离婚协议的约定分割共同财产? 
解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李女士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或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该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故李女士是不能仍按那份离婚协议的约定离婚的1、吴先生咨询其妻子几天前在尉犁县给某地老板棉花地摘棉花的过程中,突然感到不适,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是心脏病突发,问我是否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
解答:由于吴先生的妻子给老板摘棉花,属于劳务关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是针对劳动关系的,故吴先生是不能向老板要求赔偿的。
65、李女士咨询其与丈夫在几天前在给某地老板摘棉花,在乘坐老板雇的三轮车到棉花地的路上发生了翻车,造成我与丈夫受伤,而三轮车司机也没有赔偿能力问我能要求老板赔偿吗?
解答:李女士夫妇给老板摘棉花,属于劳务关系,发生事故是到棉花地的途中,而且三轮车也是老板雇的,故李女士夫妇是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的。
66、刘先生咨询,几天前其在某地老板摘棉花的过程中,与其他的拾花工发生争执,遭到殴打,刘先生被打后,肇事方就跑了,问其医疗费能否可以要求老板承担。
解答:刘先生给老板摘棉花,属于劳务关系,刘先生与其他拾花工发生争执,被殴打其性质本身与给老板提供劳务活动无关,故刘先生是不能要求老板承担医疗费的。
67、张女士咨询,其给某地老板棉花地摘棉花,双方约定的是为每公斤两块一的摘花费,但是张女士必须负责一直干到地里的棉花全部采收完毕,干了15天,现张女士因身体不适不能继续给从事采棉花工作,向老板提出,老板不同意,如果不干前期的摘花费就不给,问我能要回前期的摘花费吗?
解答:张女士给老板摘棉花,属于劳务关系,既然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故张女士有权有权获得前期的摘花费,但是鉴于棉花采收工作的前期容易后期困难的特殊性,双方约定每公斤两块一的摘花费是要求棉花全部采收完毕,故张女士可以参照当地当天采收的平均价格向老板主张摘花费。
68、吴女士咨询,其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一年前企业以效益不好为由让吴女士回家待岗,吴女士待岗至今企业既没有发生活费也没有给吴女士购买社保等费用,问吴女士是否可以向企业主张生活费和社保?
  解答:依据由于吴女士和企业之间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五十条的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吴女士是可以向企业主张生活费和社保费用的。
69、李女士咨询五年前其与丈夫结婚,婚房是婚前丈夫付的首付,婚后取得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大部分的按揭款是双方结婚后支付的,现李女士准备与丈夫离婚,问该婚房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解答:由于婚房是李女士丈夫婚前购买的而且房产证上也是丈夫的名字,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该房屋应当属于李女士丈夫的婚前财产,李女士可以向丈夫主张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该房屋现市值中增值部分。
70、某企业负责人咨询,五一期间单位没有放假,事后给加班的员工加倍补假,问是否还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解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休息日加班,事后补假的是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但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论是否补假,都应当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而五一是法定节假日,故应当向用工支付加班工资。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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