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我国缺乏规则意识的原因分析]
第一,传统法律观念是缺乏规则意识的文化原因。理想的“规则”应该是“情、理、法”三者的融合统一,如果现实中的法律实现不了三者的统一,民众则首先按照“情”行事。“情”可能是特定的人际关系,也可能是自身需要或者生活便利——为抄近路随意乱穿马路、为图省事乱扔垃圾、为满足烟瘾在禁烟区吸烟均是如此。
第二,制度执行不力是缺乏规则意识的现实原因。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切实有效的执行,再完善的法律制度都形同虚设。当前,我国在法律适用方面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选择性执法是执法者对不同的管辖对象,刻意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的适用法律,如交警只对某号段车辆进行查处,而对其他号段车辆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这种不能“一断于法”的执法方式,不但使受罚者不可能产生对法律的信仰反而会认为“运气不佳”,而且使未被处罚的进一步滋生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和惩罚之间的必然性心理逻辑被瓦解。运动式执法是阶段性整治的重要形式,但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往往导致一松一紧、一乱一治的循环。运动式执法虽能在短期内收立见之功,但就长远而言,破坏的是规则的稳定性和必然性。
第三,敬畏观念不足是缺乏规则意识的心理原因。在我国,民众保持敬畏的源动力更多来自于理性或人文精神。要实现这两点,离不开道德教育和人文启蒙,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人格平等的关注、对生命意义的终极思考等。在两方面都需进一步加强。
[参考对策 ]
作为社会法治意识内涵的一个基本或核心层面,社会规则意识的培养应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包括积极的权利主张与合法权益的保护两个方面。权利行使的正当性意识,或正当程序意识。这种正当性的要求,就是公民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要讲程序,遵循一定的规则,不能滥用权利。
自觉守法意识。守法意识,即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不管人们基于何种理由遵守法律,守法主体良好的守法意识是法律遵守的前提条件,也是法律被遵守的关键因素。
社会公德意识。遵守社会公德既是一项道德要求,也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是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条件。依法行政,核心是规范政府行为,防止政府权力滥用。
【重要切入点】
1.提升社会文明
在现代社会的文明肌体中,规则就是筋和骨。有了明确的规则,才能框定人们的行动边界。规则意识的淡漠或者说缺失,不仅仅关乎于个人素质问题,往大了说,这是阻碍社会文明进步的硬伤,往小了说,规则意识的有无,将直接影响每个人的生活。对整个社会来说,无论是道德规范、行业规则,还是公司章程、校规校纪,恰恰是那些“软规则”的落实情况,展现着文明的水准与素质的高低。
2.契约精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想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在加快法制建设的同时,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的积极作用。这些来自于民间的公约、民约、规章等都是“规矩”,而“讲规矩”,就是在培育法治的“契约精神”。各类民约、公约、规章就是在基层培育法治信仰的种子。而群众在“找法”的过程中,也无形中提升了自身的法治信仰、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
责编:刘曦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