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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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占用情况,国家设置了免征、2元征收、减半征收,以及全额退还等4种档位。
1.草案明确,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2.对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税;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
3.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予以免征。
4.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免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5.值得一提的是,临时占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但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税款。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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