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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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简单的说就是由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在我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宪法》第十条规定,从那时以后建成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如果原为农民集体所有,一般都应当经过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程序才能转为国家所有。
2.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3.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非农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非农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二是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5.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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