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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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定义
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要注意,矛盾是一种关系,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是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即事物究竟是如何相互联系的(既对立又统一),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促使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矛盾作为一种关系而不是一个实物,总是成对出现的,即一对对矛盾。要注意,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以事物之间的相互区别为前提的,只有不同的事物才能相互关联,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事物之间的绝对等同,或者事物与其自身的绝对同一,不是辩证法的观点,而属于形而上学和传统形式逻辑的观点,即"A=A"。在辩证法的视野中,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事物之间和组成某一事物的各要素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即"A+非A"。还要注意,这里所说的"事物"不再是唯心主义的纯概念,也不再是旧唯物主义的静态实体,而是物质世界的一切客观实在,简而言之可以说是包括"事"和"物",即无论是社会历史领域的人类活动还是自然界的运动实体,都是构成对立统一关系的主体。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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