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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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根据占有人的主观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
2.区分意义
(1)只有善意占有人可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
(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善意占有人对于因维护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权利人返还,而恶意占有人无此项请求权。
(4)无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的,占有人无论是否为善意均应返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应赔偿损失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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