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中药的应用
中药的应用包括配伍、用药禁忌、剂量和用法等内容,掌握这些知识,是确保用药安全有效所必需的。
第一节 配伍
一、配伍的含义
配伍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病情、治法和药物的性能,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
二、配伍的目的
1.通过配伍,能增强药物的疗效。如麻黄配桂枝,增强发汗解表的作用。
2.扩大治疗范围,适应复杂病情。
3.通过配伍,减少不良反应。如半夏配生姜,半夏的毒性被生姜所降低或消除。
三、内容
(一)七情配伍
1.含义:所谓“七情配伍”就是指七种配伍关系。除“单行”外,皆从双元配伍用药角度,论述单味中药通过简单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
它高度概括了中药临床应用的基本规律,是中医遣药组方的基础。
2.内容
(1)单行
即应用单味药就能发挥预期治疗效果,不需其他药辅助。如独参汤,单用人参一味补气固脱等。
(2)相须
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疗效。石膏与知母配合,能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
(3)相使
即性能功效有某些共性的药物,以一种药为主,另一种药为辅的形式配伍,辅药增强主药疗效。
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
(4)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
(5)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
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对而言的。
(6)相恶
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辨证看待相恶:两药是否相恶,与所治证候有关。
如用人参治元气虚脱或脾肺气虚之证,配以消积导滞的莱菔子,则人参补气效果降低。
但对脾虚食积气滞之证,如单用人参益气,则不利于消除积滞胀满之证;单用莱菔子行气消积,又会加重气虚。两者合用相制相成,故清《本草新编》说:“人参得莱菔子,其功更神。”
相恶原则上应当避免,但也有可利用的一面。
(7)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乌头反半夏、甘草反甘遂等。
“十八反”(见“用药禁忌”)
七情配伍总结:
七情中,相须、相使属于增强疗效的配伍关系。
七情中,相畏、相杀属于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的配伍关系。
七情中,相恶、相反属于避免配伍(配伍禁忌)的配伍关系。
练习题:
多项选择题
配伍用药时应加以注意或禁止的是( )
A.相畏 B.相恶
C.相使 D.相反
E.相杀
[答疑编号0019040101]
【正确答案】BD
应用毒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的配伍关系有( )
A.相恶
B.相畏
C.相须
D.相杀
E.相反
[答疑编号0019040102]
【正确答案】BD
表示增效的配伍关系有( )
A.相反
B.相使
C.相杀
D.相须
E.相恶
[答疑编号0019040103]
【正确答案】BD
表示减毒的配伍关系有( )
A.相畏
B.相反
C.相使
D.相恶
E.相杀
[答疑编号0019040104]
【正确答案】AE
(二)君臣佐使
1.含义:所谓“君臣佐使”,即从多元用药的角度,论述各药在方中的地位及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
它高度概括了中医遣药组方的原则,是七情配伍的进一步发展,对学习研究中药成方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内容
(1)君药:即对处方的主证或主病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它体现了处方的主攻方向,其药力居方中之首,是方剂组成中不可缺少的药物。
(2)臣药:意义有二:一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和主证的药物;二是针对兼病或兼证起治疗作用的药物。
(3)佐药:意义有三:一为佐助药,即协助君、臣药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兼证的药物;二为佐制药,即用以消除或减缓君、臣药的毒性或烈性的药物;三为反佐药,即根据病情需要,使用与君药药性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4)使药:意义有二:一是引经药,即引方中诸药直达病所的药物;二是调和药,即调和诸药的作用,使其合力驱邪。
第二节 用药禁忌
用药禁忌主要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服药食忌、证候禁忌(各论讲解)四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一)配伍禁忌的含义
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二)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诀:
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三)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二、妊娠禁忌
(一)妊娠禁忌的含义
即指有些中药能损害胎元或导致堕胎,在妊娠期应予以避忌或慎用。
(二)妊娠禁忌药确定原则(分类)
在妊娠禁忌药中,不同的药对妊娠的危害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在临床上也应区别对待。
近代则多根据临床实际,将妊娠禁忌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大类。
①禁用药: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麝香、三棱、莪术等。
②慎用药:则主要是活血祛瘀药、破气行滞、攻下药、辛热及滑利之品。如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番泻叶、芦荟、芒硝、附子等。
三、服药食忌
在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黏滑及有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或助热、助升散,以及敛邪等不良作用。
具体应用时,须根据不同病情和治疗需要区别对待:
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烈性酒;肝阳上亢者,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或消化不良者,忌食油炸、黏腻等不易消化的食物;皮肤病患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外感表证忌食油腻类食品,等等。
第三节 剂量
一、含义
剂量即药剂的用药量。一般是指单味药的成人内服一日用量。
也有指在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
二、市制与公制计量单位及换算
明清以来,采用16位进制.即1斤=16两=160钱。
现今采用公制,通常按规定以近似值进行换算,即1两(16位制)=30g,1钱=3g.1分=0.3g.1厘=0.03g。
一般干品药为3~9g,部分为15~30g。各单味药后所标用量即此。
三、确定剂量的依据
(一)药物的性质性能
1.药材质量:质优力强者,用量宜小些;质次力不足者,用量可大些。
2.药材质地:花叶类质轻之品用量宜轻,金石、贝壳类质重之品用量宜重;干品用量宜轻,鲜品用量宜重。
3.药物的气味:气味平淡作用缓和的药,用量宜重;气味浓厚作用峻猛的药,用量宜轻。
4.有毒无毒:有毒药.应严格控制剂量。不得超出安全范围;无毒药,剂量变化幅度较大,可适当增加用量。
(二)用药方法
1.方药配伍:单味应用时剂量宜大。复方应用时剂量宜小;在方中作主药时用量宜稍大,而作辅药时则用量宜小些。
2.剂型:入汤剂用量宜大;入丸散剂时用量宜小。
3.使用目的:如以槟榔行气消积用6~15g 即可,而驱绦虫则需用60~120g。
(三)患者情况
1.体质:在以祛邪为主时,体强者用量宜重,体弱者用量宜轻。以补虚为主时,脾胃强健者,用量宜稍大;脾胃虚弱者,用量宜轻小。
2.年龄:小儿发育未全,老人气血渐衰,对药物耐受力均较弱,故用量宜减小;而青壮年气血旺盛,对药物耐受力较强,故用量宜大些。小儿5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四分之一,5岁以上可按成人量减半用。
3.性别:一般说男女用量差别不大,但在妇女月经期、妊娠期,投用活血化瘀药则宜减量。
4.病程:新病正气损伤较轻,用量可稍重;久病正气损伤较重,用量宜轻些。
5.病势:病急病重者用量宜重,病缓病轻者用量宜轻。
6.生活习惯与职业:如以辛热药疗疾,平时不喜食辛辣热物或常处高温下作业的人用量宜轻,反之则用量宜重。
(四)因时、因地制宜
依据气候的冷暖和地域的干燥或潮湿增减用量等。
第四节 煎服法
一、特殊煎法:
一般药物可以同时入煎,但部分药物因其性质、性能及临床用途不同,所需煎煮时间不同。
即使同一药物,如煎煮时间不同,其性能与临床应用也存在差异。
以下对常用特殊煎法进行介绍。
①先煎
磁石、牡蛎等矿物、贝壳类药物,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应先入煎10~15分钟左右再纳入其它药;生川乌、附子等毒药久煎可以降低毒性。
治疗特殊需要,如大黄久煎泻下力缓,欲减其泻下力则应先下。
②后下
如薄荷、白豆蔻等药因其有效成分煎煮时容易挥散或破坏而不耐煎者,入药宜后下,待他药煎煮将成时投入,煎沸几分钟即可。
大黄、番泻叶等药甚至可以直接用开水泡服。
③包煎
蒲黄、海金沙等因药材质地过轻,煎煮时易飘浮在药液面上,或成糊状,不便于煎煮及服用;
车前子含淀粉、粘液质较多的药,煎煮时容易粘锅、糊化、焦化;
辛夷、旋覆花等药材有毛,对咽喉有刺激性;
以上均宜用纱布包裹入煎。
④另煎
如人参等贵重药物宜另煎,以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他药渣吸附,造成浪费。
⑤烊化
如阿胶等胶类药,容易粘附于其它药渣及锅底,既浪费药材,又容易熬焦,宜放入水中或已煎好的药液中融化,再与其它药汁兑服。
⑥冲服
如芒硝等入水即化的药及竹沥等汁液性药时,宜用煎好的其它药液或开水冲服。有些不但价格昂贵,而且成分难溶于水或易被破坏的药,宜研粉冲服,如牛黄、羚羊角、琥珀等。
⑦煎汤代水
如灶心土。
二、服药方法
(一)服药时间
具体服药时间应根据胃肠的状况、病情需要及药物特性来确定。
1.空腹服
胃及十二指肠内均无食物,药物可避免与食物混合,能迅速入肠中,充分发挥药效。
峻下逐水药、攻积导滞药、驱虫药晨起空腹时服药,不仅有利于药物迅速入肠发挥作用,且可避免频频起床影响睡眠。
2.饭前服
因饭前胃腑空虚,有利于药物迅速进入小肠消化吸收,故多数药特别是补虚药宜饭前服用。
3.饭后服
胃中存在较多食物,药物与食物混和,可减轻其对胃肠的刺激,故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药宜饭后服。消食药亦宜饭后及时服用。
4.睡前服
如安神药用于安眠时宜在睡前30分钟至1小时服,以便安眠;涩精止遗药宜在临睡时服,以便治疗梦遗滑精;缓下剂宜在睡前服,以便翌日清晨排便。
5.定时服
截疟药应在疟疾发作前两小时服药。
6.不拘时服
病情急险,则当不拘时服,以便力挽狂澜。
(二)服药次数
一般疾病多采用每日一剂,每剂分二服或三服。
病情急重者,可每隔四小时左右服药一次,昼夜不停,使药力持续,顿挫病势;
病情缓轻者,亦可间日服或煎汤代茶饮,以图缓治。
应用发汗药、泻下药时,如药力较强,一般以得汗得下为度,不必尽剂,以免汗下太过,损伤正气,呕吐病人宜小量频服,以免因量大再致吐。
(三)服药冷热
一般汤药多宜温服。如治寒证用热药,宜热服;特别是以辛温发表药治风寒表实证,不仅宜热服,服后还需温覆取汗。
至于热病用寒药,如热在胃肠,患者欲饮冷者可凉服;如热在其他脏腑,患者不欲饮冷者仍以温服为宜。
此外,用从治法时,也有热药凉服,或凉药热服者。对于丸散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外,一般宜用温开水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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