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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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2019年1月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也属于公告所指礼品的一种形式。因此,网络红包的征免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的礼品税收政策执行,即: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指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题目预测】
对于“网上抢红包要缴税”谈谈看法。
【解析】
观点表述:对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征税,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税收监管,堵住偷税漏税缺口的必然之举。
近年来,伴随着发红包成为一种夺人眼球的营销方式,不少企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如瓜分现金红包等活动。但这类企业红包,却可能为企业偷税漏税开口子,更不利于税收公平和收入公平。这项新规的实施有助于堵住偷税漏税的缺口。通过加强网络红包监管,严打逃税漏税以及非法利益输送。我国一直争取减税降费,不让百姓多缴“冤枉”税,同时也绝不容许出现钻着网络空间的漏洞,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
发放、接受红包在技术上虽有迹可循,但发红包的目的却难以把控,这些都需要从制度、法律上严密相关规定。通过加强网络红包监管,让逃税漏税和利益输送无处遁形。
解决措施
第一、家长一方面要通过与孩子的良好沟通,让孩子认识到“微信红包”的好处与危害,引导孩子正确对待“微信红包”,自觉抵制不良的攀比心理和行为。另一方面要改变宠爱、奖励孩子的方式,多丰富孩子的精神生活,而不是一味的满足物质需求。
第二、老师要积极配合,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现代通讯工具。除了教育孩子在学习时间不要玩“微信红包”之外,更要丰富孩子的课余生活,让孩子能够从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中获取知识、获得快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
第三、微信运营商对违规操作微信红包的用户,或出现系统异常时,应实施暂停微信红包功能。
第四、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对微信红包涉嫌赌博,受贿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还微信红包一片净土。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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