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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11月6日,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诉讼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近年来,各地不乏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因开假病历、捏造病情、挪用善款等行为引发争议纠纷的先例,但大多没有进入司法渠道解决。上述案例首次由法院裁决,法院还向民政部、大病众筹平台发出司法建议,这对于发起人、捐赠人、网络平台、主管部门等都有着启示意义。
此案给人最大的启示是,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应该回到法治轨道。虽然这种新兴的社会求助方式已经帮助很多家庭筹到“救命钱”,但伴随的问题也不少,究其原因就在于,这种求助方式主要靠民间自律来维系,法律法规尚未对此作出规范,而自律的作用终究有限。
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已成为我国社会求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规范行为会影响捐赠人对社会求助的信任,继而影响慈善事业。只有加强自律与完善法律双轮驱动,网络个人大病求助才能尽快规范化,更多人才愿意加入到捐赠人队伍,更多不幸的家庭才能获得社会帮助。
【题目预测】
对于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讼案,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点】
1.表明主要态度。
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诉讼让我们看到网络众筹逐步得到规范,但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让开假病历、捏造病情、挪用善款等行为无处遁形。
2.阐述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讼案的法治启示。
(1)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回到法治轨道。网络众筹所涉及的资金较大,而求助的方式主要靠民间自律来维系,在庞大的利益面前,自律的作业终究有限,网络众筹在法律法规的治理才能走得更远。
(2)使得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由于不规范的网络个人大病求助行为导致捐赠者逐渐失去对慈善的信任,加剧社会冷漠,通过该讼案可以更多人看到自己的善心发挥了真正的价值,激发更多的人加入到捐赠队伍,促进社会温暖。
(3)减轻其他社会救助基金压力和我国医保支付压力。目前三家大病网络众筹平台就帮助了373万多个家庭,筹款总额逾415亿元。假如没有这415亿筹款,大病医疗的压力只能由家庭和医保承担。
3.阐述网络众筹现存的不足。
(1)法规不健全。我国《慈善法》没有将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纳入规范范畴。民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对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实际作用也不是很明显。
(2)网络募捐平台审核不严。一些发起人缺乏自律,存在隐瞒家庭财产信息、违反约定用途使用筹集款等情况。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诉讼中,假如不是发起人的妻子举报“筹款基本没用”,涉事网络平台几乎不可能发现问题,此事也几乎不会被曝光。
4.阐述具体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将开假病历、捏造病情、挪用善款等不规范行为纳入法规,并加强宣传,营造网络众筹法制氛围。
(2)严格把关审核。当发起人网络众筹时,平台方要成立调查小组,不仅要调查病例是否属实,是否有隐瞒资产,还要跟踪善款的去向,确保捐赠的每一分钱都用到了实处。
(3)进一步营造社会互助氛围。媒体应广泛宣传各项爱心活动和爱心人物,营造社会正能量。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成立或加入爱心组织,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和谐社会。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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