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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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广告的申请
首先,药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取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并且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二、药品广告的审查
在审查中,其主要审查机关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为“X 药广审(视、声、文)第 0000000000 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为由 10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代表审查年月,后 4 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在审查情形中,如果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时,无需审查;其他情况均需审查。
三、药品广告的发布
在药品中,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可以发布广告,例如:①军队特需药品;②医疗机构制剂;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⑤戒毒治疗药品;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明令停止或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⑦批准试生产药品。
对于发布媒体来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又有所区别。
处方药:
(1)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
(2)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
(3)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非处方药:广告发布的媒体不受限制。
异地发布药:发布前应当到发布地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办理备案。
【单选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可做广告的药品是( )
A.舒肝丸
B.地西泮片
C.美沙酮口服液
D.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参考答案】A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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