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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队文职考试管理学招聘必备考点: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17 19:20:23

无因管理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是债的一个重要发生原因。在我们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是一个高频考点,主要的考查方式就是通过案例题的形式,一方面可以考察该案例中行为人的行为能否构成无因管理,另一方面如果构成无因管理可以顺延考察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那么如何破解相关试题?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就以本篇给广大考生梳理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一、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强调无因性,即从事相关行为时不能有法律规定的义务,也能有基于约定产生的义务。比如,张三将自己的儿子小张抚养长大之后,主张自己的抚养行为是无因管理,向小张索要之前自己为小张支付的抚养费,能否成立?不可以,因为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张三并非无因管理。再比如,李四雇佣王美丽照顾自己五岁的儿子李大,王美丽在照管期间,发现野狗扑向孩子,就赶紧过去挡了一下,结果自己被咬伤,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合同约定的有照顾义务。

二、主观上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第一,此处的避免他人利益受损,也可包含避免自己利益受损。比如,张三发现邻居家李四的墙壁要倒塌了,同时也担心砸到自己家人,就主动帮他把墙又进行了加固修缮,可以成立无因管理。第二,这里的他人,系指特定的人,无因管理要发生的是债的关系,因而需要有特定的相对方。比如,老张担心积雪太厚路人容易滑倒,就主动清扫路面积雪,此处不能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他帮的并不是特定人的忙。第三,误把别人的事务当作自己的事务来管,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张三李四两人邻居,养羊为生,张三误把李四家的羊当成自己家的羊来养,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因为他主观上并没有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想法。

三、客观上确实管理了他人的事务。第一,误把自己的事务当成他人的事务来管,不能成立无因管理。比如,老张误把自己家的羊当成李四家的羊来养,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第二,并非所有事务都可无因管理。比如,老张主动为小偷李四窝藏赃物,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以上,就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要注意每一个要件的具体含义,区分例外情形,这样才能游刃有余,下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检验一下。

【例题】(判断):消防员小张接到火情后赶赴现场,冒着大火,将屋内的王美丽给抢救了出来,结果自己被烧成重伤,小张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答案】B。解析:无因管理三个条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主观上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客观上确实管理了他人的事务。此处,小张作为一名消防员,负有职责抢救受灾群众,其抢救行为并非没有义务,故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故本题说法错误。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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