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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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国两制”的背景
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纳四目”,成为“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
1979年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く告台湾同胞书),首次宣布了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
1981年,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讲话,具体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九条方针。
1983年,邓小平阐述了和平统一台湾的六条战略构想。
1984年,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使“一国两制”成为一项基本国策。
1995年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提出了著名的“八项主张”。
2. “一国两制”的内容
“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其次,实行“两种制度”;再次,在港、澳、台地区实行高度自治;最后,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了解决祖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以及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中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①“一个中国原则”
“一国两制”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②基本点
第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主体,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四十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景观海峡两岸尚未完全统一,但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关系就能改善和发展,台湾同胞就能受益。
第二,两种制度。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主题坚持社会意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并存,共同发展。
第三,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和防务以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并且现行的基本法律不变。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享有一定的外事权。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第四,和平谈判。对于台湾事务,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中国一贯主张。但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3.“一国两制”的实践与重大意义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香港、澳门的回归充分说明,“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统一的唯正确道路。
“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其次,“一国两制想创造性地发展了和平共处原则和统一战线理论;再次,“一国两制”构想是实现中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最后,“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想路和好范例。
4.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
①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必须始终准确把“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②必须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③必须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是香港、澳门的立身之本,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
④必须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5.扎实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持“一个中国”和“九二共识”,协同发展。
“一国两制”仅仅是一个知识点就能够延申很多灵活的考点,在复习单个知识点的同时,也希望考生能够养成发散的思维,在基础的考点上多思考,灵活应对。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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