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解放军文职 > 解放军文职专业 > 法学

2020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高频考点:是故意伤害罪还是传播性病罪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16 18:04:58

宋某某于2013年在贵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检查得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毒。为了筹集治疗费用,其于2016年12月12日到开阳县南街转盘附近一民房内从事卖淫活动,被告人宋某某在该民房内以80元/次与黄某进行无保护的性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对被告人宋某某的血液进行检测,其HIV抗体呈阳性,宋某某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宋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却从事卖淫活动,构成什么犯罪呢?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本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区分:一是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性病。现在,国际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二十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认定为性病的有十多种。其中属于严重性病的性病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卖淫、嫖娼者只有患有严重性病,才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患有性病,若不属于严重性病,也不能构成传播性病罪。二是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将自己的肉体提供给他人淫乐以换取钱财,或交付钱财换取他人肉体供自己淫乱的行为,则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果行为人是在夫妻性生活或通奸、恋爱等非法性关系中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由于客观上不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三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不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即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四是行为人是否自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行为人虽患有严重性病,也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但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强迫的,由于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由以上可知,宋某某的行为构成了传播性病罪。那什么样的情况下,将艾滋病传染给他人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我们也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

28岁的王某,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为报复社会、发泄私愤,在微信上认识小美后,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小美发生性关系,导致小美感染艾滋病,案例中王某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将传播艾滋病行为单独列出,做了与传播普通性病不同的规定。其一,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其二,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应认定为致人重伤的情节,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量刑。

 

责编:刘曦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