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的住所。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时候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设大会通过;
5.有公司的名称,监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的住所。
责编:刘曦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