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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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巴门尼德提出的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命题。巴门尼德在其《论自然》残篇中认为:能够被思维或设想的东西与能够存在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反之,不能被思维或设想的东西就是不能够存在的,或就是不存在。要想理解这个命题,首先需要明了“存在”这个范畴的意义。巴门尼德对存在进行了各种规定。首先,存在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无始无终的。
它“既非过去的存在,亦非将来的存在,因为它整个在现在”。其次,存在是唯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任何虚空,是连续的一。这种完满性,他将之比喻为“一个滚圆的球体”,从中心到每一方面的距离都是相等的,同时也说明存在是有限的,因为它有一条最后的边界。再次,存在是不动的,“被巨大的锁链捆着,无始亦无终”。存在是“同一的,永远在同一个地方,居留在同一个地方,居留在自身之内”。只有具备这些规定性的东西才是思想和理性的对象,换言之,思想和理性的对象只能是超感性的、永恒的、不动的、连续的、不可分的存在。认识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也就走上了真理之路。
与真理之路相对的是意见之路,意见的对象是充满阴与阳、左与右、冷与热、光明与黑暗、轻与重、稀薄与稠密、雌与雄等等多种对立的现象界。这个世界由于充满了对立与矛盾,因此必然是一个运动生灭、多样可分的世界。这个世界只能是意见或感性认识的对象,而非理性思想的对象。因此,巴门尼德巴存在于不存在、本体与现象、真理与意见区别对立起来,与此相关的,还区分了一般于个别、永恒与生灭、运动与静止、一与多、连续与间断、可分与不可分。因此,这个命题的本体论意义正在于此,即确立存在于不存在(非存在)两个世界的对立。另外,这个命题的认识论意义在于说明:只有和主体相关的东西,或者说,只有主体能够认识的东西,进入主体思想范围内的东西才是存在的。客体的存在与否和主体的认识程度相关联。
离开主体,超越主体思想以外的东西都是非存在,即使存在,也没有价值和意义。巴门尼德的这个命题在西方哲学上影响甚远,柏拉图关于两个世界的划分,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命题的提出,黑格尔思维与存在相同一命题的建立,无不可以追溯到巴门尼德。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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