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财产权制度
1.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专属于国家: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
专属于集体: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
既可以属于国家又可以属于集体:城市郊区的土地、农村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责编:郝悦皓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