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01 15:30:44
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实质要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具体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
具体相关法条:《婚姻法》第六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具体相关条:《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
具体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和《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二、形式要件
结婚登记是我国自然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
具体相关法条:《婚姻法》第八条结婚登记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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