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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06-28发布者:郝悦皓大小:105.50 KB 下载:0

2015 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 35 个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70 分。在每个题给出的四个选项 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 ) A.民法的溯及力 B.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C.民法的适用对象 D.民法的生效时间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空间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什么地域内适用,即民法在空间上 的适用范围。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不包括( ) A.主体 B.内容 C.形式 D.客体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就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具备的因素。民法学 把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概括为主体、内容和客体,不包括形式。 3.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 年 B.2 年 ) C.3 年 D.4 年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特殊诉讼时效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通则》136 条规定,以下 4 种情况适用 1 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 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 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因此,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 4.甲向乙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还款。乙向甲主张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请求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请求权,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 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由基础权利产生,根据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债权上请求权、物权 上请求权、人身权上请求权等。本题乙向甲主张的权利是典型的债权请求权。 5.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部分有效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包括:(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2) 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因此,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资格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 应的民事活动以及纯获利的活动。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利益的合同是 有效的。 7.甲委托乙购买电脑。后经甲同意,乙委托丙代为购买。该案中的被代理人是( )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复代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复代理是指由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代理人的代理,有以下法律特征: (1)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任,而非由被代理人选任。(2)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 非代理人的代理人。(3)复代理权是代理人转托的,而非由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本题中代 理人为乙,复代理人为丙,被代理人始终是甲。 8.甲、乙成立普通合伙,经营期间对外负债 3 万元,后丙加入合伙。3 万元债务应由( ) A.甲、乙按份承担 B.乙、丙按份承担 C.甲、丙按份承担 D.甲、乙和丙连带承担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普通合伙人的入伙的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伙企业法》44 条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这是强制性规定。因此,丙作为新的合伙人,需要同甲、乙连带承担入伙前合 伙企业的债务。 9.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方可设立的是( ) A.汽车 B.房屋 C.船舶 D.设备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动产登记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 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抵 押权的设立须登记后方可成立。 10.甲将自有的电动车交乙保管,乙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 付。本案中,善意取得该车所有权的是( ) A.甲 B.乙 C.丙 D.甲和乙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善意取得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为:(1)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2)让与 人为无权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占有人。(3)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取得动产。(4)受让人取得 财产时须为善意。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就是所有权的转移。不知情的丙以市场价从无权处 分的乙购买到了属于甲的自行车,符合善意取得法律要求,因此,丙取得该车所有权。 11.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的是( ) A.土地 B.房屋 C.电脑 D.隧道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动产质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动产质权的客体是动产。土地、房屋、隧道是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权。 12.下列选项中,属于原物与孳息关系的是( ) A.电脑与键盘 B.存款与利息 C.房屋与门窗 D.上衣与裤子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原物与孽息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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