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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总结

2020-05-04发布者:郝悦浩大小:18.55 KB 下载:0

根据县依法治市学法用法办公室工作要求,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结合单位实际,以“弘“弘 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活动, 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 2015 年“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总结如下。“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弘城乡社区”活动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法律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活动。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决策。依托 去冬今春的城乡社区”活动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以“弘贯彻《村民委员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居民委员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组 织法》和《省村务公开条列》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法律文化进社区”活动进农村活动,要求 各乡镇(街道)以“弘推进“四大民主”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做到凡 是涉及民生民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惠民政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财务收 支情况进行公开,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不受影响,利用换届选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制 度,加强了村级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工作对农村法律建设的促进作用,发挥好村务 公开对城乡社区”活动组织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 今年“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总结如下。,着重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营造氛围等方面整体推进,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形式多样的活动,将法律文化的主题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文化氛围,取得了明显 成效。 (二)以“弘强化组织建设为先导,构建法律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活动在各乡镇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订方案、组织实施,齐抓共管、 整合力量,宣传推动、督办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能, 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工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广泛参与”的领导体 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法律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党支部、 村民委员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联席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议制度,坚持以“弘村民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议、村民代表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 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三)以“弘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依托,搭建法律文化建设的有效平台。以“弘乡镇、社区”活动 为载体,把法律文化建设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结合,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平安社区”活动等活 动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社区”活动法律文化设施,开发法律文化景观,为群众接受廉洁教育提供 便利,让每个社区”活动有法律文化宣传志愿者队伍,有法律宣传栏,有法律书报架,有醒目的 法律提示牌,有法律文化学习室,有一个法律举报箱等。同时,在城乡社区”活动中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了“学英 模、倡法律、促先进”等近百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做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律文化活动。 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了党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树立了村、社 区”活动党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法律建设的理念,营造了村、社区”活动浓厚的法律氛围。 随着法律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加强,群众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法律文化建设 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是还有一部分党员和群众对基层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对这项工作缺少认同感和参与热情。主要存在以“弘下几种问题: (一)群众及基层干部对法律文化进基层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群众和基层干部对 法律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及其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一部分群众认为,法律 文化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的事情,与老百姓、普通党员没有什么关系,群众人 微言轻,手中无权,又没有产生腐败的基础和条件。老百姓没有大的必要参加法律文化建 设。有了这种思想,部分群众和基层干部忽视了法律文化对经济和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发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推动和促进 作用,在工作中不理解不支持法律文化建设。 (二)法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目前我市绝大部分村没有 文化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有的甚至连村委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办公用房也没有,更谈不上法律文化活动 室。此外,还缺乏电影播放、录像播放等设备,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较少。 (三)基层法律文化建设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法律文化是以“弘法律为思想内涵、 以“弘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特定文化,是法律的特殊性与文化的普遍性的有机统一,是法律 内容与文化形式的巧妙结合。由于农民本身文化素质不高,因此需要通俗易懂的法律文化。 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文化进农村,仅仅通过在农村悬挂法律标语、送几场法律戏和 电影,很难在广大农村形成一种法律氛围。同时,法律文化内容的选择缺乏针对性,存在 法律教育内容老化、理论与实际脱节等问题。有的选择了法律格言,却大部分是古人名言, 群众看不懂,理解不了。有的只是选择一些领导人的长篇讲话,群众觉得过于枯燥。 基层法律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不断以“弘宣传为抓手,以“弘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为载体,在全县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法律文化建设。 (一)加强宣传,在人民群众中形成认同感。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一系列短平快的法律文化活动,造 氛围,出声势,建立法律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将法律文化融入到丰富多 彩的文化活动中,充分发挥现有的宣传画廊、社区”活动小报和社区”活动阅览室的作用,宣传画廊要 辟出一定的版面,社区”活动小报每期要开辟党风法律专栏,社区”活动阅览室要专门设立法律书架, 宣传党风法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提供最新的反腐倡廉工作动态、成果、反腐时评和 优秀文艺作品。在条件好的社区”活动建立法律网站,开设法律论坛、居民心语等栏目,充分发 挥网络容量大、形式新、透明度高、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讨论党风法律建设和反 腐败斗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各界对党风法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 建议,增强党风法律建设声势和社区”活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法律文化建设提供阵地。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全 县村(居)委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服务和活动用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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