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招考类其它 > 公务员类招警招警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1)

小军因病需要换肾,其弟弟小刚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小军的父母和小刚均同意由小刚捐肾。因小刚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小刚意外死亡,小刚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发布时间:2024-07-11

A.小刚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B.小刚生前,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C.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D.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无效

试卷相关题目

  • 1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授权行为

    B.遗嘱行为

    C.撤销行为

    D.买卖行为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2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

    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

    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

    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3以下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为l年的是(  )。

    A.租赁合同纠纷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C.著作权纠纷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纠纷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4钱某、孙某、李某成立了一个合伙组织,那么他们不可以用(  )出资。

    A.劳务

    B.资金

    C.房屋

    D.土地所有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5《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规定中的“诉讼时效”属于(  )。

    A.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消灭实体权利

    C.消灭时效

    D.起诉时效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6康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8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个唐代香炉。康某在函件发出后两天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康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7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欠乙2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15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15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25万元,丙要求甲承担15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6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6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8安居公司在风景优美的城郊旁开发预售期房,小张、小王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9000万元。但安居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小张、小王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安居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小张、小王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安居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小张、小王等购房人起诉安居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安居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安居公司胁迫小张、小王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安居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安居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安居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9王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某大学附近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早点生意。不久,房主李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3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5%。后王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食品,销售情况不佳,食品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钱某、李某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李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王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王某一人承担

    D.李某人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10贾某,男,40岁,无子无女,无工作元收入,三年前丧偶,从此疯疯癫癫。父母因病也已去世,留下遗产200万。现在贾某的哥哥、外祖父都想担任其监护人,为此发生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贾某的监护人顺序是哥哥、外祖父,前者有监护能力的,可以排除后者

    B.贾某的监护人顺序是外祖父、哥哥,前者有监护能力的,可以排除后者

    C.贾某的外祖父、哥哥是同一顺序监护人,二者有争议,可以直接请求法院进行指定

    D.贾某的外祖父、哥哥对此争议,只能先由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他们中指定,不能直接请求法院进行指定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