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资格类其它 > 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2014年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

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

发布时间:2024-07-05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试卷相关题目

  • 1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2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应当庭宣判

    D.应一审终审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3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

    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

    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4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5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

    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

    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

    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

    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6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7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8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9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10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

    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

    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