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资格类其它 > 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2009年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5套(三卷)

甲国乙公司打算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向中国的一位律师咨询,得到如下意见。其中哪些说法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05

A.甲国没有参加有关商标注册的国际公约,也没有与中国签订有关的协议,所以,乙公司不能直接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B.乙公司可以到中国投资设立一家独资公司,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C.乙公司投资设立的这家公司独资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办理

D.乙公司也可以在中国直接收购一个注册商标,用它在中国市场销售自己的产品

试卷相关题目

  • 1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那些标志?

    A.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B.有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C.“红新月”

    D.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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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些不能成立?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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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以下属于对著作权合理使用正确的是

    A.为教学科研大量复制明清古典文学,供学生使用

    B.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不必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C.为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没有指明作者和出处

    D.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未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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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某大学中文系学生刘某写了一本反映现代大学生生活的小说,将其以连载形式发布在网络上,受到一致的好评。某出版社找到刘某,要求将此小说出版。剧作家肖某经刘某同意,将此书改编成了剧本,并由某电影公司投资,导演薛某将之拍成电影,由某音像公司制作光盘发售。该事例中包含哪些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①刘某的发表权②刘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③出版社根据出版合同享有的专有出版权④肖某对小说的改编权⑤薛某对影片的著作权⑥音像公司对录像作品的权利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⑥

    C.①②③⑥

    D.①⑤③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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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甲厂工程师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发动机修理与调试》。为该书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张某与甲厂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该书的著作权属于谁?

    A.归张某享有,与甲厂无关

    B.该书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张某享有,但甲厂在两年内可以使用

    C.该书著作权由张某享有,甲厂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D.该书是职务作品,但未经张某同意,甲厂不得许可第三人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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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张磊与李凤于1990年结婚,1991年张磊以个人名义向其朋友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购买后此房一直由夫妻共同居住。婚后,李凤同其前男友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张磊发现申请离婚,2003年,经法院判决后离婚。张磊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张磊偿还

    B.由李凤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张磊偿还,张磊无力偿还时由李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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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李绅与老伴生有一子李壮,一女李柔,均成年成家。李壮有一女,李柔有二子。李绅与老伴身体较好,且用其自有退休公资聘一保姆负责照顾其起居。2000年6月,李柔因病去世。李绅因经不住丧女之痛,一病不起,竟也撒手归西。李绅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李绅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李壮,其余财产未作处理。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李壮遇车祸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柔早于李绅去世,不能继承李绅的遗产

    B.虽然李壮遇车祸死亡,仍能与其母平分李绅未作处分的财产

    C.李壮的女儿可行使李壮的遗产继承权,但房屋字画除外

    D.李柔的两个儿子不可以继承李柔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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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甲乔迁新居,买一只狗,因毛色纯白,起名“白莎莎”,早晚遛狗,上下楼梯,出入院门,必大声唤其名,殊不知同楼同一单元二楼恰巧早住有一位名叫白莎莎的女士。白莎莎为一作家,早晚皆会听到甲呼叫白莎莎,而且呼叫声停,狗声即起,精神极为痛苦,大大影响写作。下列各项论述正确的是:

    A.甲侵犯了白莎莎的姓名权,作家白莎莎有权要求甲停止呼叫狗名

    B.甲不侵犯白莎莎的姓名权,因为甲不知早有一个名叫白莎莎的人住在楼中

    C.甲不侵犯白莎莎的姓名权,但是可以要求甲停止呼叫狗名

    D.甲侵犯了白莎莎的姓名权,作家白莎莎有权要求甲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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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甲女在某宗教学校任教。某日在家中庭院内穿三点式泳装晒太阳,正好被邻居乙看见。乙见甲体态健美,用高清晰相机拍摄数幅“撩人镜头”,作为其发行的“美人”杂志的封面女郎。甲因此遭学校解聘,被朋友和邻居嘲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各项论述正确的是:

    A.乙侵犯甲的肖像权,但甲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B.乙侵犯甲的隐私权,甲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C.乙未经过甲的允许,私自拍照,对照片不能享有著作权

    D.美人杂志对该照片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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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侯某为著名相声演员,其去世后,坊间不断传闻其尚有一同父异母的兄弟。某周刊言之凿凿,刊登出其同父异母兄弟的“照片”,并声称侯某生前对其兄弟极其“刻薄”.“狠毒”。侯某家人不堪侮辱,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周刊赔偿精神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侯某已经过世,人格权已经消灭,所以侯某家人的请求是不合理的

    B.侯某已经过世,但人格权仍然存在,所以侯某的家人为原告

    C.侯某已经过世,人格权仍然存在,法院应当列其为原告

    D.侯某已经过世,法院应当列侯某的家人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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