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资格类其它 > 司法司法卷一(综合知识)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全真押密模拟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发布时间:2024-07-05

A.甲故意杀人,已经被判刑

B.乙在担任保管员期间,从仓库偷拿产品,价值达8000元

C.在试用期内,丙表现出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单位的要求

D.丁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罚款

试卷相关题目

  • 1周律师系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05年5月转至同城市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将其2005年2月接的当事人魏某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带至乙所继续代理,周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

    A.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

    B.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

    C.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D.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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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属于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的有:

    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

    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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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

    A.涉外房地产案件

    B.边境贸易纠纷案件

    C.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

    D.信用证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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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甲县某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县级人大代表的该村选区的直接选举。杨某是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罪犯。谢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17岁,初中毕业后继承父亲杀猪的手艺,现在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好手。李某是一起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且李某被羁押在县看守所。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主管李某杀人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丁某可以参加投票

    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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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律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下列选项中构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B.《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C.《乌鲁木齐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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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则劳动者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A.甲某还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支付给乙某的报酬低于合同约定的数额

    C.旺季产品需求量大,用人单位要求丙某必须完成分配的任务,否则就解除与丙某的劳动合同

    D.丁某不满意用人单位经理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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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有:

    A.女职工在经期不得被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B.用人单位应该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C.对于怀孕5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

    D.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100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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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损失的选项有: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该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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