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同马克思当年的设想相比较,具有以下的特点: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的主体,但不是的分配原则。
(2)按劳分配通过商品货币形式实现。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借助货币工资形式来实现,工资是按劳分配的基本形式,奖金和津贴是按劳分配的辅助形式。
(3)按劳分配还不能直接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作为分配尺度,而只能依据通过商品交换所实现的价值量所曲折反映的劳动量为分配尺度。即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受市场机制的制约。
(4)按劳分配不是在全社会以统一的标准实行,而主要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这样,就把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同企业的经营效果直接联系起来,有利于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
责编:杨广群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