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常识等多方面的的内容,各部分都有一些考点属于最基础的内容,也经常在考题中出现,这里也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总结。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
部分质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可称为阶段性的部分质变;二是事物全局的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可称为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肯定和否定是事物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因素。肯定是保持事物存在,决定事物性质的方面。否定是促使事物灭亡,向它的对立面转化的方面。
①两次否定、三个阶段
否定之否定规律凸现了事物自我运动的全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两次否定即对肯定的否定和对否定的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②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这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①主、次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②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析一切事物;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认识事物时,必须要经过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多次反复,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深化认识。
③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外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两种历史观的对立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两种历史观的标准。
责编:杨广群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