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全国事业编 >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刑法之剥夺政治权利篇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2-08 13:02:00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一)担任机关职务的权利。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二)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四)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一)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二)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和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四)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管制的期限相同,并同时执行。

责编:杨广群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