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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抢劫罪与盗窃罪辨析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1-02 20:26:12

 【知识点概述】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对于刑法分论部分通常会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选项中分别出现四个罪名,需要考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进行选择。所以,掌握高频罪名之间的区别点,是做对此类题目的关键。而其中,抢劫罪与盗窃罪是此类题目的“常客”,希望考生能重点掌握。

【知识点详解】

一、抢劫罪

(一)概念

《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也就是说,行为人对受害人采用使其“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所谓不知反抗,就是使受害人处于不知道反抗的状态,比如迷晕、灌醉等手段。虽然该手段与传统意义上的暴力手段不同,但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受害人使用了使其“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就可认定为抢劫罪。如下列真题:

【例1】甲觊觎乙的手表已久。某日,甲将乙约出,并故意将乙灌醉。在乙睡着之际,甲将乙的手表拿走。请问甲构成( )?

A.盗窃罪 B.侵占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答案:【C】。解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将乙灌醉,对乙采用了使其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故甲构成抢劫罪。

(二)犯罪主体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意味着:1.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自然人。2.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抢劫罪。

(三)转化型抢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换句话说,盗窃或诈骗或抢夺罪+暴力=抢劫做。比如下列题目:

【例2】甲将摩托车停在路边与朋友聊天,乙趁甲不备,偷偷将车开走。开出5米后被甲发现,甲随即与好友一起追乙。乙为了抗拒甲的抓捕,当即将甲打倒在地。随即骑车扬长而去,请问乙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答案:【C】。解析:乙趁甲不备偷偷将车骑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对受害人甲实施暴力。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构成要素,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一)概念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换句话说,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受害人不备,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财物。在盗窃过程中并未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手段,如下列与之前例题相似的题目:

【例3】甲与乙出来喝酒,乙不胜酒力醉倒过去。甲此时看见乙的手表价值连城,于是将乙的手表拿走。请问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答案:【A】。解析:此题与例题1非常类似。区别在于行为人甲有没有故意采用使受害人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换句话说是不是为了求财而故意将乙灌醉。本题中,甲是在乙喝醉之后才起歹心,故并未对乙采用暴力手段。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二)犯罪主体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可知,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换句话说,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对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知识点梳理】

从事业单位考试的角度出发,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1.抢劫罪行为人是通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以达到劫取财物的目的。而盗窃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受害人财物。

2.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即可构成抢劫罪,而构成盗窃罪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

3.实施盗窃行为之后,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转换为抢劫罪。即盗窃+暴力=抢劫罪。

责编:雷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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