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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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团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和会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团风县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2019年团风县教育系统教师和会计人员招聘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fzf.gov.cn)或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fzf.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接受委托报名。委托报名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有效联系方式,同时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纸质委托证明、微信、短信、现场电话等方式均可)。
(二)报名地址: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县就业局院内,下同)。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3天)。
2、缴费确认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实行现场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准考证的领取:2019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成功人员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领取。联系电话:13317259728(汪)。
(四)报名要求及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并对考生所报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清楚且真实准确,在招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便变更,以便于联系。
2、报名时一次性提交的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部分岗位须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统一用A4纸复印);
(2)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统一用A4纸复印);
(3)附件2《2019年团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和会计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期间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除个人签名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手写)(一式两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5)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笔试费每科50元,笔试费共100元(参加面试的人员在入围面试后需再交50元面试费)。
(6)团风县外已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已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五)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指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六)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县教育局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面试实行异地聘请评委。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会计与金融、财务会计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财会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类岗位每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财会专业知识》分别占岗位笔试成绩的70%,《综合知识》占岗位笔试成绩的30%。各类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其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财会专业知识》科目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时事、英语等方面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考生缺考报考岗位中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8月25日(星期天)
上午8∶30-9∶30 《综合知识》;9∶30-11: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财会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关于开考比例的确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全额退费。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或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等内容。
1、面试方法。幼儿教师岗位面试由说课(占面试成绩40%)和特长展示(占面试成绩60%)两项组成,其中特长展示方式为现场展演,内容为弹唱、舞蹈、讲故事等。高中、中职教师岗位面试以说课为主。财务会计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应试人员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须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入围最后一名有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程序、成绩占比、合格分数线的规定、面试纪律、计分方法及信息发布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均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同时由县教育局同步采用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和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成绩权重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财会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70%和30%。
3、考生总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或《财会专业知识》成绩×70%+《综合知识》成绩×30%)×40% +面试总成绩×60%。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或《财会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八、公示及报备
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社局审定后,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具体岗位确定后,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公示期间因考生弃权或公示有异议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县教育局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其他事项
根据核准后的方案拟定招聘公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团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团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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