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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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范围内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财政全额供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件1:《2019年凤阳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五、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参加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报考拟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3、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735941
3、报名要求: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凤阳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签订诚信承诺意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收取45元,面试费用每人收取80元。
5、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种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个别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
7、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8月23日凭本人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8月25日。
上午:8∶00—10∶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公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选根据选调人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与入围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等手续。
七、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本公告由凤阳县委组织部、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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