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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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此次考核招聘面向服务期满2年的(截止2019年7月31日),通过团省委统一招募并分配到仁和区的,历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仁和区人社局506室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历年服务协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单位开具的服务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志愿服务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1份,纸质档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综合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地点由考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牵头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政审,政审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团区委和聘用单位组织实施。政审内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招聘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812-2900790
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2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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