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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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
(1)对象范围
①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②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③师范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注:其中,物理教师岗位可降低条件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专业条件
①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为师范类专业,且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硕士毕业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注:其中,物理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也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资格条件
除物理教师岗位可以暂缓一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外,其他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岗位
(1)对象范围
①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
除物理教师岗位可以暂缓一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外,其他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或违纪的;
(5)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的;
(6)试用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大余县在编在岗教师;
(9)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总计107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9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接受报名,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招聘。
(二)实施程序
1.发布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和形式
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打包通过电子邮箱(邮箱号:821450932@qq.com)进行投递的形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4日下午18:00。
(2)报名材料包括:
①《大余县2019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扫描件;
④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扫描件);
⑤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等荣誉类材料扫描件。
3.资格复审。报考者8月15日按照上述报名材料清单提供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报考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面试
(1)时间和地点
①面试时间:8月19日;
②面试地点:水城小学。
(2)面试内容和形式。采取试讲即“虚拟课堂”形式,整个流程通过考生的自我演绎和板书来体现。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教学素养(含教材处理、重难点把握、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教态等)。试讲根据所报岗位的层次,通过抽签的方式采用我县现行初中或高中教材中的某一课的内容。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试讲内容既可以是本课的前10分钟内容,也可以是本课内容在10分钟内完成。只提供教材,不提供教参,严禁考生携带教参、教具进入考场。试讲后当场宣布成绩。试讲人数较多且分组进行试讲的岗位,为确保公平公正,需根据各组评分情况确定修正系数予以修正(修正后的试讲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故当场宣布的成绩仅为考生的考场得分,非最终得分。
5.体检。根据选聘计划及科目要求,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拟录(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取)。拟录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大余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1.大余户籍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情形,视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8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2.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余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将其纳入我县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待遇,即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1800元/月的人才特殊津贴,发放三年;在大余没有住房的,按有关政策租住人才住房并享受租房优惠。同时,按类别享受相应政策包。
3.参加了面试且被录取的市外大学生,其交通补贴按照《大余县大学生津贴补助申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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