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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述】
两则关于城管执法的新闻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则是《南方都市报》报道:继武汉城管鲜花执法、眼神执法之后,陕西省铜川市城管又发明了“扔人执法”。把一位在市区内占道经营的小贩拉到了城外约20公里的山野,然后弃之路边。
铜川市王益区城管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银川后来向媒体证实了此事。他表示,这4名执法队员均是在编人员,因为当天没收东西后在车上与小程发生了口角,便一气之下将小程扔在了山区的荒野。
针对此事,王益区城管执法大队已提出初步意见,即认为参与执法的4名队员属违规执法,对其停职检查。作为队长的李银川专门找到小程道歉,并被要求向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另一则是《新京报》报道:“谁说小贩和城管是天敌?”北京丰台区大红门城管分队队员李文华的体会是,别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城管面对的都是平等的人,执法者首先应该尊重你的执法对象,才能获得对方的理解和尊重。老李在小贩中的威信并非靠罚、扣树立起来的,他不骂人,从没动过手,每次劝商贩走,都和和气气,是个讲理的人。
【点评】
两则报道,让人领略了简单粗暴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差别:前者,“扔人执法”,让人不解,使人气愤;后者,人性化执法,赢得理解和尊重。
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依法行政要求深入人心的时候,陕西的4位城管队员显然是将自己摆错了位置。
事实证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规违法执法是最不可取的低级错误,不仅会伤害被执法者,而且执法者自己也会因此而付出沉重代价。唯有不断增强自身执法行为公信力,方能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
在思想上,必须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认识问题,不能以“人治”思维考虑问题,否则,动辄以执法者自居,盛气凌人,意气用事,态度自然很难友善平和,这就容易激化矛盾,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在行动上,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能违规违法执法。要善于多渠道想办法,多角度采取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才能为自身执法行为增添正能量。自2010年以来,济南城管本着满足市民需求、方便瓜农销售、保持市容交通秩序的原则,连续三年发布“西瓜销售地图”,温暖了许多人的心窝,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受到广泛好评。如果以此等创新方式执法,诸如“扔人执法”和湖南瓜农死亡的悲剧哪里还会见诸报头。
总而言之,城管人员绝不能把自己仅仅定位于管理者的角色,要将自己置于执法环境之中,作为执法环境中的一部分,来思考自身规范行为的常态化,要公开执法要求,向群众宣传工作目标,增强群众对自身工作的了解,不能一见面就是非扣即罚、剑拔弩张,要与群众多一些互动,多了解他们的需求与难处,努力营造相互理解、彼此信任的氛围,才能有效改善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繁琐的工作。但事在人为,不能因为存在困难就违规执法,更不能因为存在困难就畏惧不前。只要有创新的精神,有为民服务的热情,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城管的工作也必然会得到社会的接纳与认可。
责编:雷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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