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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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10名,从事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包括税收业务办理、咨询及辅导。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善于沟通;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4年8月1日-1999年8月1日);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能适应办税服务厅工作需求,服从单位工作调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309室(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乘4路、6路或601路公交至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咨询电话:0518-86217595。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二)、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报名登记表与诚信承诺书打印在一页纸的正反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两寸照片一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309室)领取准考证(未及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仍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青口镇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薪酬待遇
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工资为 2560元/月,另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五险。考核工资根据工作人员考核情况年终进行一次性发放。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赣榆区青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6035866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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