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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黑河学院新引进人员选拔制度》(黑院政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用人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素有祖国北疆明珠之称的黑龙江省黑河市,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唯一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黑河学院历经黑河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等发展阶段,2004年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纳入省属院校。在五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培养区域型人才、服务边疆发展、弘扬地方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创新发展、育人戍疆”的办学精神。
黑河学院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质量。学校占地面积56.4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3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007.86万元。设二级学院14个,开设39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816人,其中专任教师55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26人,硕士394人。全日制在校生10317人。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重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精品课程3门,省教学团队2个;获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建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教育科研基地1个,省学术交流基地1个;十二五以来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61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奖394项,授权专利408项;建有黑龙江省TRIZ理论研究所、远东研究院、比较教育研究所、环艺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黑河学院依托区位优势,拓宽国际化办学视野,积极探索联合办学人才培养模式,与俄罗斯合作院校广泛开展互派学生、互聘专家、学术交往、文体交流、联办学刊、联合培养本硕学生等教育合作交流,凸显了办学特色,形成了办学品牌。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确定的“中俄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单位,建有国家级“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和“俄语中心”,与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共建我国第一个“赴俄留学培训基地”,建有国内第一个中俄高校TRIZ研究推广基地,与俄罗斯合作院校联办第一本双语学刊——《远东高教学刊》,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共建阿穆尔州第一个“孔子学院”,“携手青春,共享阳光”国际青年大会入选俄罗斯100个最佳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并被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授予“中俄文化交流优秀活动奖”。
黑河学院先后被授予“中俄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培育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黑河学院将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遵循现代大学办学规律,牢牢抓住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坚持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开放发展,为创建应用型本科大学砥砺奋进,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河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过程公开、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教学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1)具有教授职称或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7月31日。
4.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适合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7月31日。
4.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与本校所需岗位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具备较强的实践管理能力,适合所需岗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维护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辅导员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7月31日。
4.中共党员。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考试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9年7月20日—8月18日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黑河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hhxyrsk@163.com,同时在邮件中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和专业。(电子邮件压缩包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二)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1日
在此期间,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9年8月23日8:30-11:30,14:00-16:30。
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201室。
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现供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
5.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7.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的应聘人员需交笔试费用,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使用黑龙江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未交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笔试,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请关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http://www.hhhxy.cn/)公告栏通知。
(五)考核方法
1.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只参加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和心理测试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岗位专业相对应的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学校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结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实行校聘(人事代理);博士研究生按照《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纳入事业编。
2.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3.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并按照《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文件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受聘人员与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学校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职工及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456)6842287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人事处
邮编:164300
联系人:戴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456)6842104(0456)6840266
电子信箱:hhxy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hhxy.cn/
十四、本方案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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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黑河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019年下半年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2019年黑河学院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doc
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doc
黑河学院
2019年7月19日
责编: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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