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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县于2019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聘用。
二、考核聘用岗位、名额、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考核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 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德昌县2019年7月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聘用:
1、所学各科成绩补考或重修超过3科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 应聘人员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其他时间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6日(即报名截止日)。
三、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8月6日16:00,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http.bm.e21cn.com.80z2e87.www.lsdc.gov.cn.yd.v6top.com)。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选择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简章》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本人相符。
应聘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相关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报名材料,对照岗位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其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8月7日16:00。
2、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16: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3、打印面试通知书
完成网上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16: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http.bm.e21cn.com.80z2e87.www.lsdc.gov.cn.yd.v6top.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自行打印本人面试通知书2份(彩色、清晰),逾期不打印面试通知书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面试通知书需在多个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4、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简章、补充公告、调整公告、加分、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及排名、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都在“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sdc.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招聘简章同时还要在相关网站、德昌县电视台、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公示栏、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考核聘用单位公示栏公布。
应聘人员应及时、主动上网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到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因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招聘信息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sdc.gov.cn)。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http.www.chsi.com.cn.80za0dd.www.lsdc.gov.cn.yd.v6top.com/,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学校签发的成绩单(由档案存放单位加盖鲜章);
(5)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考核聘用办法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岗位需求开展。
2、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涉毒尿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因接受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怀孕考生孕期结束后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接受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同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政审
政审由考核聘用单位组织,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各岗位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排名、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被公示人员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与之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及与聘用相关的材料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
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0834-5202875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 0834-5202859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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