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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莱州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21 21:35:5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和医院发展需要,莱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人(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68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须于2019年7月22日(含)之前取得),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3日8时起至2019年7月25日16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莱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lzrmyyrsk@126.com)或将纸质版送至招聘单位;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考试前24小时向莱州市卫生健康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报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2019年7月22(含)之前取得)。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或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30前提交。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专业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示,公示经考察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简章由莱州市卫生健康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aizhouhospital.com/)

  报名邮箱:lzrmyyrsk@126.com

  联系电话:0535-26283850535-2276385

  监督电话:0535-2260230(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点击下载>>>

  1、莱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莱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莱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7月11日

责编: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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