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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共19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佳木斯市郊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将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佳木斯市郊区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2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9日9时0分至7月31日17时0分,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报名网站:(http://jmsjq2019.ibaoming.net)。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应聘,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报名费90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于 2019年8月1日17时0分。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笔试准考证自行打印,打印时间以报名网站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9、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100分。
1、笔试
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包括试卷分(满分为100分)和政策性加分两部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
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等各项优惠政策。考生请在 2019年7月31日17时0分前将省、市、部队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考核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友谊路8号郊区政府402办公室),过期未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若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低至1: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人选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由佳木斯市郊区委组织部、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考试承办单位将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递补。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考试承办单位重新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加试笔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一年),相关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佳木斯市郊区(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严肃组织纪律。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被招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已经录取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咨询电话
佳木斯市郊区委组织部 0454-8574476
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54-8775513
监督举报电话 0454-8561752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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