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政协信息服务管理中心(河池政协文史馆、河池政协书画院)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优选范围
河池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人民政协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法学类、新闻学类、政治学类、行政管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等专业。
2.服务年限要求:需与市政协办公室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
3.其他要求: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在国内公开刊物发表文章、家属住金城江区者可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优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达材料的报名方法(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市政协13楼1315室(河池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2306888,邮编:547000。)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河池市政协办公室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亲笔签名,并将电子版发至市政协办公室邮箱:hczx2306668@126.com,电子版统一用“××(姓名)应聘河池市政协办公室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命名。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近期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资格审查、适岗比选。由市政协办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优选条件者,取消资格。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市政协办研究进行调整。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资格复审、笔试、面试。
(1)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市政协办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笔试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由提供单位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笔试:采取公文写作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h。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需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六)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市政协办研究进行调整。
市政协办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谈话了解、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选调资格,由市政协办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调动和任职。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市政协办党组集体研究,报市政协党组审定后,确定公开优选对象,在河池人才网、河池政协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责编:荣秀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