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附属第四医院)院级合同制职工招聘公告(辽宁)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7 20:52:19
一、医院简介
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始建于1909年。由崇山、和平、棋盘山三个院区组成,占地面积近1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800张。其中普通外科、心血管内科、眼科、泌尿外科、肿瘤放射治疗、神经介入治疗等专业医疗技术水平均居国内领先水平,医院拥有三个省级重点学科、六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两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十余个辽宁省专业治疗中心,同时也是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秉承“敬业、仁爱、团结、超越”的文化理念,重视技术进步,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医院的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打造优势学科,社会声誉与影响力显著提高。医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医院目前已经成为辽沈北部地区医疗救治中心,并努力构建创新型学院式大学附属医院。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者应具有教育部承认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学历、学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三)应届毕业生岗位只接受2018年或2019年毕业生报名。
(四)所有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微信报名方式,报名请扫描二维码
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8:00-7月5日8:00。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在学证明)、学信网证明、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电子版扫描件,上述材料原件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备查。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等,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及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关注报名网站。
(四)面试
面试专家不少于11名,由专家库随机抽取,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师生关系者,采取回避原则,不能作为面试专家。
面试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打分形式,总分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得出专家评分成绩。专家对某位应聘者的打分低于60分,需在专家评分栏中注明原因。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关注报名网站。
(五)成绩计算
最终应聘得分=笔试成绩×60%+面试得分×40%,结果保留2位小数。根据招聘岗位数1:1比例,对于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于总成绩相同人员,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议的人员,我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的相关材料在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备案,随时备查。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网站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未及时回复报名网站信息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因面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招聘工作联系人:史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6204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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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招聘岗位要求表a.docx
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招聘报名二维码.docx
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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