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5 13:21:58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职位(一):市妇儿中心(含老年大学新店分校)出纳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群团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服从岗位调整,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独立工作、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运用WORD、EXCEL等常见应用软件,具有符合本职工作所需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年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以下;
5.专业要求为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等材料发送到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电子邮箱:fzfezx@163.com。报名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联系人:林雅雯,联系电话:63183387、13559959840。
四、资格审查
1.中心办公室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统一面试。
2.面试时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等相关材料,由中心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每个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复核。
五、面试
1.由中心面试小组对报名者逐一面试。参加面试者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进入面试;面试时依次回答面试试卷的4道题目,时间15分钟;面试考官现场随机提问一些问题。
2.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本次统一面试所有报名者都不满60分的,将重新组织第二轮报名和面试,已参加过第一轮面试的报名者不得继续参加面试。
六、聘用
按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定。
聘用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试用期或聘用期内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福利待遇
1.月工资:3800元(含单位支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月支付(不含五险一金)。
2.年终绩效考核合格者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3.正式聘用后开始办理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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